服務簡介
社會福利署於2018年10月撥款,在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內提供臨床心理服務,為中心內有情緒困擾的服務使用者,而沒有接受醫院管理局或社會福利署提供有關服務的人士,以跨專業團隊合作方式,提供實証為本的心理介入服務,加強服務使用者內在能力面對生活挑戰。臨床心理服務亦為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同工提供臨床督導、個案諮詢及專業培訓,以提升同工處理有精神健康問題人士的能力。
服務對象
臨床心理服務對象包括:
1. 在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接受服務的精神病康復者;
2. 在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接受服務的懷疑有精神健康問題的人士;
3. 上述人士的家屬/照顧者;
*以上1-3人士均未曾接受醫院管理局或社署的臨床心理服務
4. 如情況合適,其他服務單位的專業人員,可納入專業培訓內。
服務申請
進入服務
1. 經由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同工轉介或臨床心理學家評估有需要人士;
2. 臨床心理學家按個案需要和迫切性,進行評估及安排治療服務形式;
3. 如個案非合適接受臨床心理學服務,臨床心理學家會陳明原因,並聯絡轉介同工或轉介其他合適服務。
退出服務
退出服務的原因包括以下各項:
1. 個案精神狀況穩定/個人功能良好,不需要服務;
2. 已完成評估戓治療目標;
3. 個案接受醫管局或社署臨床心理服務;
4. 個案已入住精神科病院;
5. 失去聯絡/個案沒有動機接受服務;
6. 自行退出服務;
7. 有需要時,轉介至其他合適服務。
服務形式及內容
1. 為個別人士或家庭進行臨床評估、服務和治療;
2. 提供臨床小組和活動;
3. 為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同工提供臨床督導和個案諮詢;
4. 為處理有精神健康問題人士的前線專業人員提供專業培訓;
5. 參與由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提供的精神健康推廣。
服務收費
- 臨床評估、服務和治療不會收取任何費用
- 活動及小組收費 (視乎個別有關活動安排)
如有查詢,歡迎聯絡相關的服務單位